雜記20090208
今天周六,老頭子從來沒有去過MET。周六紐約大都會博物館關得晚,9點關。我就決定帶他去MET。
於是我們上了地鐵:
後來發現我們上錯了地鐵。於是要穿過中央公園。看見了晚霞,中央公園還是那麼漂亮!很久沒來了,假如能在附近弄套STUDIO就好了。
我們到了MET,進得第一個館是Egyptian Art,
老頭子又在那邊發牢騷:“埃及都去過了,看什麼老美的收藏!”
我說:“總歸去看看咯”
其實MET裡我最喜歡的一個展品是一個蘇州林園。據說是一個很有名的中國同濟畢業的建築學家贈的,他親自從蘇州進的材料,連工人都是蘇州原版過來的。我估計那些工人後來都定居八大道,沒走。呵呵。
回家的路上先經過五大道Apple Store。買了一個帶線的鍵盤。我一直喜歡wireless的東西。但是因為這個有線鍵盤帶獨立數字鍵外加有兩個USB的PORT等於是一個USB Hub。而且價格才49塊,比無線的便宜30塊。
然後父子兩人走到53街6大道街口吃了最著名的大排檔式的Combo Platter。其實這個大排檔是一個街頭vendor,這個vendor夾在Hilton Hotel和UBS總部中間,每天到那邊都可以看見一條長龍。每次都義無反顧地去排長龍。夏天的時候人們長長會在無比雄偉的UBS雕塑面前席地而坐,吃著食物,看看太陽一點一點從街頭消失,而且每次太陽都會從街的盡頭消失,導致這條街成為了攝影聖地。我跟我爸排了十五分鍾的對,拿到食物,然後開始給這個小攤算帳,算下來人家一年可以賺一百萬美金。唉。。。
在去時報廣場做地鐵前路過百老匯,發現Will Farrell居然也加入百老匯,作了一戲,演出兩個月。叫“The Final Night with George W. Bush”。正好趕到散場,不少人在等他出場簽名:
最後到家,裝好新買的鍵盤:
我的桌子有點亂,呵呵:
然後我就用這個新的鍵盤寫下這篇Plog。
然後心血來潮拿教父出來重新看。還是喜歡Don Corleone的那句:I will give an offer he can’t refuse。
睡覺。








